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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被非法辞退后,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
在第一种情况中,即“公司决定不再续约员工合同,但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而在第二种情形中,即“用人单位明确表示不打算续签合同时,确实有义务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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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需要,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在过去两年内,没有出现过任何重大错误,否则用人单位不得以此为由解雇员工。如果用人单位仍然坚持这么做,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他们应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具体来说,经济补偿金应以劳动者在当前所在企业工作的年限为准,每满一年就需要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金额作为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他们应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的两倍,作为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经济补偿应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如果员工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那么他们将获得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如果员工工作时间不满六个月,那么他们也将获得相应的赔偿。
按劳动者在后一个公司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裁员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项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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