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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辞职是有工资。劳动者试用期辞职工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工资标准计算。...
劳动者最后1个月工资按实际出勤天数来计算。计算公式为:月工资÷21.75×出勤天数。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有3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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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辞职,不影响正常的工资计算,如果满勤,用人单位应全额支付劳动者的月工资。但需要注意,用人单位的计薪周期和发薪日,比如用人单位计薪周期为上个月26号到本月25日,发薪日为每月5日,劳动者如果在4月30日离职,4月份的工资会计算3月26日到4月25日的,在5月5日发放;而4月26日到4月30日的工资,会在5月份的工资中计算,6月5日发放。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般情况下列,一号辞职,当月的社保单位不给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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