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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房屋登记在谁的名下。 如果登记在男方名下,对于房子协商不成的话要求法院进行分割,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
首先,如果该房屋为婚后由双方共同购买,共同还贷,该房产属于婚后财产,应均等分割。其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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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一:父母在子女结婚前出资购房 1、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子判给登记方所有,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及其产生的增值,则由得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2、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另一方子女名下,一般情况下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非登记方的个人财产,非登记方有权要求分割房屋,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登记方或者双方之间有其他相反约定的除外。 3、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应认定为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双方约定了共有方式是共同共有或者按份共有,并进一步约定了各自份额,则按约定享有产权。如果双方对共有方式没有进行约定,则视为等份共有。情况二:父母在子女结婚后出资购房 1、一方父母部分出资(或付首付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房屋落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或双方子女名下),房屋应认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视为对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离婚分割时可以出资父母的子女可以适当多分。 2、双方父母出资,房子落在双方名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父母付首付为子女买房的,如果是婚前买的,而且写了自己孩子的名字,那么房子就是她个人的,另一方获得还贷及增值部分的补偿;但如果是婚后买的,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除非买的时候父母指明这是买给谁的,那么情况就不一样了。
离婚后,男方父母支付首付款的房屋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房地产归登记方,未偿还的贷款为房地产登记方的个人债务。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所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由房地产登记方补偿对方。
如果婚前父母出资,并登记在父母名下则产权属于父母,还贷行为属于债权,评估折价给付;如果婚前父母出资,房产登记在出资父母的子女名下,该房屋为该子女所有,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相应增值部分,对夫妻另一方进行补偿;建议你拿上房产证及结婚证及70元去房管局备案,加上你的名字,你属于共有人,在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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