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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具有重大过错时,另一方可依法单方面解约;以及劳动者提...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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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解除的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待定合同解除需要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在法定条件下通知对方解除。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功时,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无法达到合同目的;(二)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延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延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理由。解除合同的原因发生时,权利人可以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无法达到合同目的;(二)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延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未履行;(四)一方延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以持续履行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对方。【相关延伸】问:合同终止和合同终止有什么区别?答:首先,适用情况不同。合同终止适用于继续合同,合同终止适用于非继续合同。其次,法律效力不同。合同终止只使合同关系具有未来消灭的效力,不具有追溯效力,因此不能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具有既往消灭的效力,具有追溯效力,因此对已履行的合同会产生恢复原状的后果。第三,权利专属不同。合同终止权为非专属权,可随债权或债务转让给第三人;解除权属于债权人的权利,不得因单纯的债权转让或债务承担而转让给第三人。最终,发生条件不同。由于合同种类不同,法定终止权的原因也不同,而法定终止权的原因一般是不可抗力和债务不履行。我国民法典没有合同终止的概念,也没有合同终止的相关规定,因此合同终止适用于所有合同。适用于继续合同时,表现为合同终止的一些法律特征,不具有追溯效力,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也就是说,我国《民法典》中的合同解除包括合同终止,表现为种属关系。合同终止可以代替合同终止,但合同终止不能代替合同终止。
用人单位单方面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即时解除劳动合同:1。在使用过程中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劳动合同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无效的;用人单位单方面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只有符合下列条件,用人单位才能单方面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仍不能胜任工作;3、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后,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安排的工作。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4、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重组的;5、生产经营遇到严重困难的;6、企业转产、重大技术创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员的;7、其他因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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