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开发商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通常是两种关系: 1、从属关系,即物业管理公司是开发商的分支机构或子公司; 2、合同关系,开发商以原始业主的身份订立...
物业管理费,是物业管理公司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为物业使用人或所有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使用人或所有人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应当付出的费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只有下列8种情形可拒交物业费: 1、对于物业公司要求交纳供热、中央空调等动力设备产生的能源费用不在业主交纳范围内的,可以拒绝交纳; 2、物业服务质量过差可暂时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并找寻实质解决办法; 3、物业提供合同内未约定或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时,业主有权拒交; 4、对于物业公司要求业主未收房之前就交纳物业费的行为,业主可坚决予以拒绝; 5、因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的,物业费是由开发商交纳; 6、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的情况,业主可拒交; 7、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的情况,业主可拒交; 8、物业公司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情况,业主对擅自提高的部分可以拒交。
很多业主对物业管理费有一些误解。我们来看看:误区一:不入住就不用交物业费。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物业服务费或者物业服务费一般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的清洁卫生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的绿化维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等。所以买房后,无论住不住,都要交物业费。误区二、未签物业合同不交物业费;根据相关规定,在业主委员会依法成立后,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之间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因此虽然业主本人并没有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但仍得按物业管理合同来交纳物业费的。误区三:对物业公司利用公共区域经营不满不缴纳物业费的,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经营的,应当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收入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物业公司利用物业共用部分经营,收入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是公共利益,业主不能相应缴纳物业费。
物业管理公司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为物业使用人或所有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使用人或所有人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应当付出的费用的叫物业管理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69人已浏览
1,110人已浏览
478人已浏览
12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