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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业主委员会未与物业公司签订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但业主事实上接受了物业服务,业主则应按实际发生的服务价格向物业公司交纳相应费用,作为对其已...
由于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导致物业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约的,承认其事实物业服务关系。在此期间,尽管原物业合同已经到期,但是业主享受到了物业服务,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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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导致物业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约的,承认其事实物业服务关系。在此期间,尽管原物业合同已经到期,但是业主享受到了物业服务,仍需缴纳物业费用。业主委员会已经成立,由业委会或业主大会决议不再和物业企业签约的,物业不得以“提供事实服务”为理由,要求业主缴费。
1、如果物业公司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是要根据一个原则来看,那就是公平原则。 2、也就是说如果物业公司继续履行了合同上规定的业务,业主是应该缴纳物业费的。 3、而如果物业公司没有继续履行合同上的业务,在这种情况下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
由于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导致物业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约的,承认其事实物业服务关系。在此期间,尽管原物业合同已经到期,但是业主享受到了物业服务,仍需缴纳物业费用。业主委员会已经成立,由业委会或业主大会决议不再和物业企业签约的,物业不得以“提供事实服务”为理由,要求业主缴费。如果业委会决议是在物业合同期满之后做出的,则需要缴纳物业合同到期日至业委会终止物业公司服务的决议公告日期之间的物业费。事实服务,严格意义上是一种客观存在的“非法”状态。事实服务不同于强迫服务,应当客观认识,认真对待。 1、物业公司应当证明为业主提供了服务。 2、物业公司应当证明将相关事实告知了业主。 3、业主无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共同决定,且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告知后也没有结束事实服务状态的共同决定。具备上述三个条件,可以认定物业服务企业提供事实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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