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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承租的合同已经到期,不管房东是否将房子租出了,都与承租人无关了;如果是在承租的租期内,丢了,还是可以要求继承履行。二、租赁合同只是一...
一、如果承租的合同已经到期,不管房东是否将房子租出了,都与承租人无关了;如果是在承租的租期内,丢了,还是可以要求继承履行。二、租赁合同只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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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承租的合同已经到期,不管房东是否将房子租出了,都与承租人无关了;如果是在承租的租期内,丢了,还是可以要求继承履行。二、租赁合同只是一个能够证明租赁关系存在的最强证明。但是其他证明,比如押金、收条、证言,也能形成证据链证明租赁关系的存在。三、这种情况下,房东是有义务出示租赁合同、及相关附件的。如果房东不承认租赁关系存在,并且拒绝退还押金,双方可以协商,如果协商不成,起诉到解决,诉讼费由承租人预交、最终由败诉人承担。承租人有需要可以出示其他的证据,证明租赁关系的存在,证明房东有违约行为。
合同到期后,双方没有续签合同,但租客仍然继续居住,那就表示双方默认了两者间的无固定期限租赁合同关系,也就是说,一方可以随时终止终止合同关系。如果原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租客不续租的,应立即搬离,如果继续居住的,房东可要求房客支付房租,房子时,可要求房客立即腾房。《》第二百三十五条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第二百三十六条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一、如果承租的合同已经到期,不管房东是否将房子租出了,都与承租人无关了;如果是在承租的租期内,丢了,还是可以要求继承履行。二、租赁合同只是一个能够证明租赁关系存在的最强证明。但是其他证明,比如押金、收条、证言,也能形成证据链证明租赁关系的存在。三、这种情况下,房东是有义务出示租赁合同、及相关附件的。如果房东不承认租赁关系存在,并且拒绝退还押金,双方可以协商,如果协商不成,起诉到解决,诉讼费由承租人预交、最终由败诉人承担。承租人有需要可以出示其他的证据,证明租赁关系的存在,证明房东有违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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