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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第十五条被派遣劳动者因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
派遣工和派遣公司签合同,之后被派遣公司派到工作单位工作。劳务派遣和正式工有很大的差别。首先,正式工的档案在工作单位,即他的人事关系在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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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派遣劳动者有下列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者劳动派遣单位,劳动派遣单位依法终止劳动合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私人欺诈,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培训或调整工作;其他。
对马国师的意见持保留意见, 孕妇同样有义务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法律规定孕妇享有的特殊权利在于不得以怀孕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是规定孕妇就可以随意以怀孕为由休假。如果女职工的行为符合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依法解除与女职工的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孕妇休息确实没有什么不对,但是休息也得履行一定的请假手续,否则,职工一怀孕就可自行决定休息,那只会增加自己败诉的风险。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第十五条被派遣劳动者因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因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被派遣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 第十六条劳务派遣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劳动合同终止。用工单位应当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妥善安置被派遣劳动者。 第十七条劳务派遣单位因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或者本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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