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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金是企业内部的规定。劳动法没有规定。除非奖金也写进劳动合同里。休年假扣工资是违反劳动法条款的,但扣奖金不违反劳动法。...
(一)达到依法登记的,享受国家规定的3天。(二)达到(男25周岁、女23周岁)依法登记初婚的,除享受3天婚假外,再增加晚婚假15天。:(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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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产假、流产假扣奖金规定并未见于《劳动法》中,所以是不合法的,根据《劳动法》及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任何用人单位的女职工均享有产假,假期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者,给予42天产假。关于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如果企业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应该由企业支付。《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如果企业参加了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建立的生育保险,并且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根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4]504号)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生育津贴,其标准是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了国家统一规定的产假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计划生育条例中一般都规定了奖励产假,各地奖励产假的期限有所不同。《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已婚妇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妊娠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女方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另外,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规定,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原劳动部《amp;lt;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amp;问题解答》(劳安字[1989]1号)进一步明确规定,为了保护孕妇和胎儿的健康,应按卫生部门的要求作产前检查。女职工产前检查应按出勤对待,不能按病假、事假、旷工处理。对在生产第一线的女职工,要相应地减少生产定额,以保证产前检查时间。以上就是流产假扣奖金规定,
年终奖是职工工资中的一种,在休期间不能进行扣除。女员工生孩子后,年终奖一分都不能少,否则将被视为用人单位无故克扣拖欠员工工资,罚款额度最高可达到5万元。不给或者少给年终奖,第一个是,罚款额度为3万到5万元,第二个是民事赔偿,单位如果少给的,必须补足年终奖金,同时用人单位还要向员工支付总额25%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有不支付的可以去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请求援助,会有一个妥善的答复。而休产假的时间长短,都不会影响年终奖金和工资的发放。
由于无签订劳动合同,所以就无对工作任务的量化指标,这不得不说是个遗憾,因为你不能抗拒小气的公司雇主把提成任务突然提高的做法。所以准备干完今年9月就不干了的想法能够理解。但面对公 10、1-5号放假, 2 9、30还要工作的决定,你准备28号下午就去职的做法并不可取。扣你这2天的钱是十分可能的,尽管是违法的,因为这两天应该是合法的带薪休息日。因此,建议你干结束这两天再走,借口非常简单: 1、这两天隶属休息日加班,应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限定,支付200%的薪水。 2、由于公司始终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违背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限定,应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限定的二倍的薪水; 3、同样是因为公司无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还能够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限定,立即解除与公司的事实劳动关系,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赔偿(执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限定); 4、公司肯定没为你交纳社会保险费,你还有权要求公司为你补交欠缴的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解除劳动关系之日止的社会保险费等。这些恐怕都是需要通过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议仲裁申请的做法解决的,而一旦解决,你的收获也应该是颇丰的,为什么不一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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