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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赔;2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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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就可以了,既然你在工地上发生了工伤,建筑公司给你支付了医疗费,那么公司是认可你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如果当时单位和你都没有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那么从发生工伤事故的时间来看,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已经超过了,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工伤后,单位应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在一个月内不申请的,受伤职工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在发生工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所以按工伤处理应该是有障碍了,但是你可以根据人身损害赔偿来处理。 其次,你所说的公司破产了,是法律意义上的破产吗?有没有法院的破产裁定呢?如果公司并不是真正的法律意义上的破产,其还具有法人主体资格的话,通俗的讲就是他还存在,营业执照并没有被注销,那么公司还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即使破产了,你也是可以申报债权的。如果是公司清算了,清算义务人没有尽到清算义务就注销了公司,清算义务人也应该承担责任。 再次,按照人身损害处理,你的治疗还没有终结,且在去年五月份才定残,诉讼时效应该是没有超过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公司,如果公司股东存在出资不到位、或者抽逃出资的行为,也可以把公司股东一起起诉了,愿您的问题早日得以解决。
1首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赔;2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3未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4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并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5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所在省份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情况确定
1首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赔;2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3未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4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并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t5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所在省份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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