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搜集证据,协商不成,参考如下法条,主张劳动合同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搜集相关证据提劳动仲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具体数额应结合你的工资计算.公司没有购买社保的做法,违反了《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侵害了你的合法权益,无论在合同结束前还是结束后,都有权要求公司为你补缴,否则,既可以通过向公司住所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请求干预并查处;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公司为您补缴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解除劳动关系之日止的社会保险金。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就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也就是说,1、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双方协商达成的协议,当然也可以协商变更;对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只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通过协商一致进行变更。对于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应当采取自愿协商的方式,合同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未经对方同意,当事人任意变更合同内容的,在法律上是无效的,变更后的内容对对方没有约束力,这种擅自变更合同的做法也是违约行为。3、劳动合同的变更只是修改、补充或删除原劳动合同的改、补充或删除,而不是对合同内容的全部变更。当事人通过协商后,必须就劳动合同的部分变更达成一致。
用人单位如果变更劳动者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应该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单方面变更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即时离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5人已浏览
158人已浏览
93人已浏览
18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