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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工作中给用人单位带来损失是故意的或者重大的,需要赔偿。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从劳动者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
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主要看三点:是否给公司造成损失?损失是否由劳动者的过错导致?劳动合同对赔偿是否有过约定?劳动部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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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主要分为三种情况。 一、根据法律规定的原因,如劳动者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者因劳动者自身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无效; 二是基于半约定半法定原因,如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竞业限制等。,这种情况需要双方约定保密条款和竞业限制协议。同时,《劳动合同法》也明确规定,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基于完全约定的原因,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需要约定是否因劳动者自身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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