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你可能获得如下赔偿: 1、可要求另行支付九个月应得工资---十个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可要求支付加班工资---平日1.5倍,双休日2倍...
1,这种要求不合理,你随时可以走,上个月和这半个月的工资应该照常发放,否则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劳动法中并无规定这个月辞职扣上个月工资,这种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根据你的陈述:1、你单位关于上满两个月才发放第一个月工资的支付工资方式,违反了《劳动法》第五十条的强行性规定,属于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不再受提前一个月递交书面辞职申请的约束。2、如果你与单位的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了当月或在合理期限内发放工资的,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你享有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3、最简单也是最保险的办法是,你递交了辞职报告后,仍旧天天去上班并注意留下上班的证据,或者根据单位制度办理病假或者调休的手续,但不需要再接受加班等超负荷的其他工作,否则你就老实的有点傻喽!4、无论如何处理,你八月份的工资单位必须支付;如果你在递交辞职报告后继续上了一个月的班,单位还必须支付你该一个月的工资。如果单位拒绝,你可以在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60日内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条: 《劳动法》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以上
您的问题已收悉。 首先,就您的问题我们为您进行一个初步的分析,什么事都有争取的可能,比较不争取就肯定没有。 其次,还需向您询问一些案件的具体信息。请问是不是过度劳累所致?有没有给您缴纳社保?对方提供劳保了吗?这些问题是比较重要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6人已浏览
128人已浏览
771人已浏览
33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