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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中的法定条款,可以约定,当然也可以不约定。 而且,如果约定试用期,则只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是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条件。...
1、劳动合同不是必须约定试用期。应当试用期应当遵守以下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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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解答 劳动合同不是必须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中的法定条款,可以约定,当然也可以不约定。而且,如果约定试用期,则只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是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条件。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此可见,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的一部分。 相关法律规定 《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不对。《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中的法定条款,可以约定,当然也可以不约定。 而且,如果约定试用期,则只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是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条件。 法律上是不允许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而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这样签订的所谓“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但同时“试用期合同”的无效,并不导致劳动法对劳动者的保护失效。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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