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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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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劳动关系是2010年5月建立的话,你与单位之间已经视为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当然仍有权要求与公司签订书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同,建议保留提出要求的证据,单位不签的话,可以打官司要求单位签订; 2、单位未缴保险,可以依法维权要求补缴; 3、之前未签劳动合同,有权要求支付未签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主张双倍工资的时效是一年,从2011年6月起算,多拖延一天,就少一天工资;
劳动合同法规定,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再续订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你的情况是,2次合同期满了,单位没有续订,可还是继续用工,我认为这种情况是在第二次合同期限届满时,一个月内单位应当签订书面的,超过一个月,没有签,你可以提出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其他的法定、约定终止条件出现,任何一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向对方发出《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及时与对方进行协商,依法续订劳动合同; 2、续订劳动合同,如原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已有较大改变,双方应重新协商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如原劳动合同的条款变动不大,双方可以签订《延续劳动合同协议书》,并明确劳动合同延续的期限及其他需重新确定的合同条款; 3、续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应将双方重新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延续劳动合同协议书》(附原劳动合同)一式两份,送有管辖权的劳动鉴证机构进行鉴证,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延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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