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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有两方面的好处: (一)从个人利益方面: 1、保障双方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 2、具有政府公示的公信力,是对抗第三人的...
1、租赁双方提供的证件: 出租人 (1)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或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杜员房屋使用证; (2)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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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屋后,应当在一定期限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手续的,经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未登记的,将面临罚款等处罚。个人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公司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租赁登记,当事人向区主管机关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一)房地产权利证书或其他证明其产权的有效证明;(二)房屋租赁合同;(三)出租人身份或法律资格证书;(4)承租人身份或法律资格证书。在实践中,很多出租人和承租人太麻烦或者法律意识薄弱,不能备案。事实上,他们可以在备案后保护承租人的权利。比如有些城市需要租赁登记半年以上才能办理居住证。如果户口不在当地,孩子备案后可以上房子所在地的学校,一定要及时备案。
需要的材料包括: 1.出租人和承租人合法有效证件。自然人应当提供或者其他能够证明个人身份的有效证件、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提供证明其合法成立的有效证件,包括、税务登记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2.房地产权属证书或其他房屋合法来源证明。 3.合同。 4.出租共同共有的房屋,还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出具的同意出租房屋的证明,房屋所有人将出租房屋委托他人管理的,还应提交合法的。 5.涉及到房屋转租的,转租人应提供与出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如该合同没有出租人同意转租约定的条款,应提供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6.租赁双方当事人之一委托他人代办的,受委托人应提供合法的委托书
一、出租人应提供的资料: (1)、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境外人员提供本人护照或者深圳市公安颁发的居住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2)、《房地产证》(如房产抵押的,出租人须告知承租人)或者其他有效产权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有产权证明但无《房地产证》的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其他有效产权证明指: A、《建筑许可证》、《红线图》,验原件留复印件 B、《购房合同》、付清房款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C、《按揭合同》(如房屋面积、用途不清楚的须另提供《购房合同》或《房地产证》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D、拍卖竞得的房屋或法院裁决的房屋须经产权登记 (3)、共有房屋须出具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境外共有人的证明书须经过公证或认证) (4)、改变功能的房屋出租,须提供国土部门同意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的批文,及付地价款证明 (5)、合作建房的房屋出租,须提供国土部门同意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的批文,及付地价款证明 (6)、临时建筑的房屋出租,须提供相关职能部门批准的并在有效期内的《临时建筑许可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7)、无合法竣工验收证明的工商业出租屋,须提供由建设主管部门颁发资质证书或者经建设主管部门认可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8)、出租用途为住宅的,需提供《出租屋流动人口综合管理责任书》 二、承租人(为个人)应提供的资料: (1)、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境外人员提供本人护照或深圳市公安局颁发的居住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2)、房屋用途为住宅的,居住人为20至49周岁流动人口育龄妇女须提供现居住地街道计划生育部门查验合格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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