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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
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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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怎么计算:(一)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2、因病或非因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3、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4、客观变化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5、经济裁员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6、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的50%)(二)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总和×n=工作年限×月工资×(1+50%)×n(1(三)因用人单位不订合同或赔偿金,违法解除合同赔偿金1=应得工资收入×25%赔偿金2=医疗费用×25%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工资标准计算及依据1.违法解除赔偿金=录用费用+培训费用+直接经济损失+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2.劳动者违反保密条款赔偿金=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或人因侵权获得的利润)+合理的调查费用
1、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即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2、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3、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4、个人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又再次任职、受雇的,对个人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不再与再次任职、受雇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补缴个人所得税。
企业人员安置是针对国企变更改制后的富余人员分流安置,对于第一次实行承包制,并没有改变企业资产是国有的性质,因此工人依然是国企职工,对于要被安置的话,就需要有补偿金。第一次没有安置而在2006年企业被低价卖给他人的做法是违法行为。因为企业的资产是国家的,而不是私人的。如果企业此时要实行私有或是股份制经营,国企的资产可以作为股份进入到新的企业中,变为国有企业或是国有控股企业,或是补偿员工变为私企。在改变企业改制前,人员要由国企职工变为合同工,这时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补偿。 1、企业实行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与其他职工一样,在改制过程中劳动关系也要发生变化,或者离开企业,或者进入改制企业。其中,对离开企业或分流到改制为非国有法人控股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同样也应享有经济补偿的权利; 2、经济补偿金主要是针对原国有企业与职工签订的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进行的补偿,在这一点上,无论是企业经营者还是普通员工的劳动合同性质是相同的,补偿标准也应一致。对解除劳动合同进行经济补偿,更多的是体现公平原则,防止差距过大。特别是在主辅分离时,辅业改制企业多数采取用国有净资产支付解除劳动关系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并在自愿的基础上转为股权或债权,参加改制的职工一般仍有工作岗位。因此,劳动保障部等三部门《关于印发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劳动关系处理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21号文件规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也按照规定的标准执行,即: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平均工资超过企业月平均工资的3倍以上的,按不高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3倍标准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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