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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欠薪现象,您应该采取行动向当地劳动部门进行上报投诉。此外,报警也是一个合理的选择。在经过劳动监察机构的通告之后,如果雇主仍然未能按时偿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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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裁员,以无故降低劳动者工资,调离岗位等原因,劳动者可以以劳动合同法第38条被迫辞职,并且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搜集欠条等证据,直接起诉。
1、向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投诉是最简单的方法,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还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依法发出支付令。 3、最有效的方法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裁决不公,劳动者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 5、按上述途径索取工资的同时,劳动者还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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