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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根据需要申请的贷款额度及银行许诺的抵押率(放款额抵押物评估值)倒推出抵押物应达到的评估总价值。 2、咨询不动产评估机构对于目标抵押物...
国有划拨用地设立抵押,有效抵押担保率不得超过评估地价总值扣除补交出让金余额的70%,也即不得超过评估地价总值的45%。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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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进行抵押贷款,但必须交纳抵押期间的土地出让金。 2、需提供的申报资料: (1)抵押人、抵押权人的抵押申请; (2)双方的法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 (3)双方法人的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抵押合同(原件); (5)借款合同(原件); (6)双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代码(复印件); (7)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8)土地评估报告; (9)交纳土地出让金凭证。 3、需缴纳的费用:他项权利登记发证的登记费、工本费。
可以抵押,但需要相关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未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交付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的土地使用者,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
可以抵押,但需要相关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未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使用者,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 1、《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未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使用者,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 2、《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者需要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的,必须持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等合法证件,向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3、《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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