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承包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但最长不得超过十八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
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期限应当从出资股东公开表达转让意图并正式通知转让条件时起计算。其他股东得知转让条件后,不主张在合理期限内购买,放弃优先购...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中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股东显示购买权的行使期限是什么时候。一般来说,根据交易习惯和实际操作,优先购买权可以自知道股东有明确的转让意愿之日起行使。在合理期限后仍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股东可以转让其股权。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经其他股东一半以上同意。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转让股权,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工程质量保修期从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法律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项目的最低保修期为基础设施项目、房屋建筑的基础项目和主体结构项目,是设计文件规定的项目的合理使用寿命。
看情况: 一、发包方与承包方在建设工程中明确约定工程价款付款期限的,或者事后就付款期限达成协议的,优先权起算日应设定为付款期限届满之日。 二、未约定付款期限的,优先权起算日应从工程价款结算之日起计算。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0人已浏览
189人已浏览
282人已浏览
11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