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只能说单位对理有误,是因为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交辞职报告【双方同意立即,单位无须30天后批】因为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要向劳...
只能说单位对理有误,是因为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交辞职报告【双方同意立即,单位无须30天后批】因为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要向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劳务合同是可以不要交社保的。劳务合同一般是单位之间的用人合同。或者是单位要完成一件临时性的工作。如清除单位内的垃圾等等。个人家里的钟点工都属于劳务合同的。劳动合同是单位长期聘用工人,长期从事工作。时间最短的是一年。长的是五年一签。劳务合同的时间是很短的。最长不超过一个月。它们的区别就是主体不同,时间的长短不同。内容不同,客体不同。法律的效力不同。管理的机关不同。所以劳务合同规避劳动合同是不可以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就投标伪造劳动合同是否违法做出以下解释: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2012年2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处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未中标的,对单位的罚款金额按照招标项目合同金额依照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比例计算。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情节严重行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1年至3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 (一)伪造、变造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骗取中标; (二)3年内2次以上使用他人名义投标; (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给招标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 (四)其他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节严重的行为。投标人自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处罚执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内又有该款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或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5人已浏览
481人已浏览
353人已浏览
21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