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已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构成劳务关系,因此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的相关条款。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建议拿着详细的案情资料当面咨询律师。
产假是职工应享受权利,用人单位不得与孕产期职工解除劳动合同,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建议到公司所在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也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以下链接提供维权流程,建议点击查看,了解如何维护合法权益。
员工达到退休年龄之后,员工和单位的劳动合同终止,单位并不需要额外支付员工补偿。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7人已浏览
112人已浏览
479人已浏览
22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