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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选择并固定在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的主管地税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将两处取得工资合并后,按个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出应纳税额,填写相应表格送...
一个人同时在两家公司做入职,并拿工资,不违法,但公司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相关的法律没有明确立法禁止不得同时与两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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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1.有明细申报对应综合申报,没有什么特别好的办法规避。 2.两个月工资视同一个月的合并征税,不过你可以换种方式,把其中一个月的工资以年终一次性奖金的方式发放,这样就规避了多缴税的问题。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按照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具有国务院规定的其它情形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纳税申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第二条规定,凡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二)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第十条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纳税申报地点分别为:(二)在中国境内有两处或者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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