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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工资(1320元/月)是不合法的,现在深圳最低工资是一千六。 员工离开公司的原因不同,依照法律规定,补偿或赔偿是不一样的,具体您可以参考...
这跟你公司辞退你的原因有关,如果是违法辞退,那么就是双倍赔偿,4个月工资。如果是合法辞退那么就是2个月工资。如果是因为你违法公司规章制度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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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应当在员工入职一月后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如有存在违约,可以请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标准是按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工资的月平均工资额。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也支付一个月的,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工作不满一年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得到每个月二倍的工资。
可以参看《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深圳的公司违法辞退三期女职工,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主要有妇女“孕期、产假期、哺乳期”时间内的工资损失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其中:1、“三期”工资:孕期工资按照实得工资的80%(六日之内的)、60%(超过六日的)计算,产假工资按照正常工作的工资计算,哺乳期工资按照正常工作工资的75%计算。2、经济补偿金:按照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计算如还有不明确之处,可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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