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员工不愿意签劳动合同,单位有权要求免费赔偿吗

2021-11-15
用人单位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用工,将承担较大的风险或责任,主要包括:(1)未满一年的,按月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以上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每月两倍的工资。也就是说,从就业之日起一个月内未签订合同的,从第二个月开始每满一个月支付双倍工资,最多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2)劳动关系应在一年内终止并支付经济补偿。在支付双倍工资的同时,应者签订书面合同。劳动者仍不愿签订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一个月或者半个月的经济补偿。(3)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限满一年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仍应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就是说,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未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视为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已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有义务立即与劳动者签订书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4)未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按月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可见,签订劳动合同是国家强制性规定,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履行义务,将承担上述不利后果。由于劳动者自愿不签订合同的声明违反了法律规定,无效,用人单位不能免除法律责任。无论劳动者是否自愿不签订劳动合同,未签订的不利后果都由用人单位承担,成本很高。因此,如果员工不愿意签订合同,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解释清楚法律规定,并在一个月内依法签订。对于仍不愿签字的劳动者,应及时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避免上述一系列不利后果。

相关法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