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嗯,是兄弟姐妹顾念大哥想照顾大哥,但不想便宜外人,想等大哥百年后兄弟姐妹再享受这房子?这套房子,如果你们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已经去世,应当...
房子的产权认定是以签订合同为准,不是以获得房产证的时间为准。 1,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我国农村土地实行的是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父母去世后,子女只要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可继续承包经营原由其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否则不可以承包经营原由其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第十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如果该房屋属于老人,那么老人去世,该房屋可以作为遗产进行处理,在老人留有遗嘱的情况下按遗嘱对遗产进行处理,如果老人未留有遗嘱,可以按法定继承原则对其遗产进行处理,在法定继承中,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通常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关于继承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我奶奶(共三个子女,一儿两女)是在15年前去世的,留下一个片单,目前是有二女儿居住,老人在去世之前,是与其二女儿一起生活,但他的其他两个子女也都不同程度的照顾老人,并且给予了很多赡养费,老人去世后该房屋一直有二女儿居住,前几天我父亲和大姑去找二姑说是要求分割该房屋,应为这个房间是奶奶遗留的财产,可是二姑说是历史遗留下的,可是老人在去世之前没有任何证明说是该房屋归哪个子女所有,请问这样的案例是不是可以打赢。1、按照法律规定可以2、如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执行3、父母、子女、配偶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89人已浏览
120人已浏览
217人已浏览
23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