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如果你不打算离职可以要求单位与你补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如果离职,可以要求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第一你属于公司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当然公司不能以合同期满为由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除了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参考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你写了书面申请单,很好。如果不接收,建议你邮局快递寄过去,附上函件台头信息。第二,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根据四十七条,你可以获得十一个月平均职工工资三倍的经济补偿金,不得超过十二年。第三,关于赔偿金,根据八十七条,你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二倍的经济赔偿。当然,实践中法院一般不会做处理。
协商不成,到公司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主张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协商不成,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09人已浏览
325人已浏览
365人已浏览
16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