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协商索要不成,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搜集证据向仲裁机构提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属于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情况是,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劳动法》第九十八条、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六条和第十六条、《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二条和第三条关于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应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合的1至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用人单位未按《劳动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 “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等,根据上述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即使未与劳动者签定合同,也不能任意扣发劳动者工资。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属于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情况是,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等情况不是。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5人已浏览
166人已浏览
209人已浏览
20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