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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所有未签订购房合同而交纳的定金都是不予退还的。定金不予退还的情形一般是指,买受方(即购房者)因个人原因,未能在约定时间、地点去签订购房合同...
交了购房定金没有签合同,要分情况确定是否退钱: 1、若果是购房者违约的,不能退钱; 2、若开发商违约的,可以退钱; 3、若不可归责两方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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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双方合同的约定,能否退房款取决于是否出现了法定或者合同约定的退房条件,而不是有没有交付全部或部分房款。 首先,商品房买卖需要签订购房合同,我们所说的退房,也就是指商品房买卖双方解除合同的情形。我国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般而言,适用定金罚则须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定金合同有效; 第二,主合同有效; 第三,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债务; 第四,不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不具有法定或者约定的免责事由。上述条件缺一不可,必须同时具备才可适用定金罚则。如果交了定金双方就合同内容协商了但不能达成一致而导致合同未能订立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因此,这种情况下,定金是可以退还的。
因卖方原因或者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不能签购房合同,定金能退。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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