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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
因卖方原因或者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不能签购房合同,定金能退。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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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签是否签过,购房款是否支付。 与对方协商按合同退还定金并支付违约金,如对方坚持要求买房,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购房款,你这边就会有点被动。但是还是主要看你们合同是怎么约定的,有没有免责事由,有没有合理的其他理由。这些都需要看完合同等证据,并仔细了解完案情过后才能给出一个明确的答案。
签订认购书后,如果属于开发商不具备商品房销售资格、开发商存在强迫、欺诈等行为,或者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对合同条款协商不一致的情形下,能退回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签了购房认购书,购房人必须按照认购书的约定继续履行合同。因为认购书等同于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因为特殊情况,购房人确实不想买,是不能要求退还定金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第五条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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