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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签订时间的规定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
如你2006年-2011年确实在那工作,可以按照事实劳动关系要求相关赔偿。 1、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2、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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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明,它可以维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权益。那未签订劳动合同该怎么办呢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赔偿与风险有哪些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赔偿: 1、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位于劳动者订立劳动的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2、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在一个月的“宽限期”内,如果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超过一个月的,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须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风险: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除了要支付上述赔偿,还需要承担其他风险: 1、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成立的风险《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年的,就视为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2、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随时走人,将导致企业内部人员的流动性,这种流动对企业制度管理不利,对企业文化更是致命。 3、未签劳动合同不能对涉及商业秘密或竞业限制的劳动者进行有效约束。
超出经营范围是不可以的,应该去增加经营范围。公司法: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那么,用人单位超出经营范围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无效。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劳动者从事的劳动应该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因此超出业务范围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
1.对未签劳动合同员工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位于劳动者订立劳动的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2.对未签劳动合同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一个月的“宽限期”内,如果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超过一个月的,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须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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