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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公司解雇如何赔付

2024-11-23
受到解雇的孕妇员工有以下权利:首先,鉴于用人单位存在非法解除劳动关系行为,孕妇有权索求相应的赔偿金,这笔赔偿金额相当于2倍的经济补偿费用;其次,对于因怀孕、生产及哺乳期间无法正常参与工作而遭受的经济损失,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予以补偿,即所谓的“三期”工资;此外,工资以及加班工资应当与正常工资一同发放给孕妇员工;最后,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就有资格获取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如果工作时间超过6个月但不足一年,则按照一年计算;若工作时间未达到6个月,则仅需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如果孕妇在哺乳期内遭到强制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每满一年都将有资格获得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至于其他经济补偿以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方面的权益,均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员工在哺乳期内被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每满一年可获得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其他经济补偿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应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相关法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员工在哺乳期内被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每满一年可获得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其他经济补偿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应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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