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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借条的空白签名无效。空白签名改为伪造借条,没有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当然没有法律效力。根据司法实践,如果借据是大额贷款,债权人还将为贷款...
签订空白贷款合同的胜诉方式:1。依法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是欺诈、胁迫、危险等合同可撤销的空白条款,请求法院撤销;2。贷款合同当事人缺乏民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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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签名被改为借书无效。空白签名变更的借书是伪造的借书,没有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一定没有法律效力。如果我们有证据证明借书是伪造的话,就说明没有真正的借款关系,当然没有必要偿还这笔借款。但是,问题的关键是必须证明借书是伪造的。一般来说,如果借书的签名是真实的,借书的内容是真实的。如果我们想推翻这张借书的证明效力,必须根据证据规则提供相反的证据推翻。否则,法院将认定这张借书的效力。因此,债权人拿着我们签的借书催债,我们没有借款的时候,必须积极收集相反的证据,不能以不知不觉为理由对抗债权人。如果没有证据推翻借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就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法律责任。当然,根据司法实践,如果借款是大额借款,债权人就借款的支付证明书提供证据,法院认定借款证据不足。
借条空白处署名的责任承担: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但是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的,不承担保证责任。
没有空白合同的说法,应该是格式合同中的空白条款,其通常都会影响要约明确性,但空白条款是否必然导致合同不成立或无效,仍需要区分情况讨论。若法院判决认为,该担保合同中并无反担保的债权种类及数额的约定,缺少合同成立的必备条款,且担保公司亦未举证证明双方就反担保的标的达成合意,故双方的反担保关系不成立。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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