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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或者个人发展需要等提出辞职,只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劳动...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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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和深圳市有关劳动法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不经通知即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的。 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要辞退员工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除此之外,用人单位辞退职工都要给予相应的补偿。根据劳动法和深圳市有关劳动法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不经通知即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的。 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要辞退员工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除此之外,用人单位辞退职工都要给予相应的补偿。 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1)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除此之外,用人单位辞退职工都要给予相应的补偿。
按照《劳动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三十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但由于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有关约定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如实履行入职告知是用人单位的主动义务,即使劳动者不提出要求也得主动告知。日常用工中用人单位往往会忽视这个主动告知义务,导致发生“欺诈”的败诉风险。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因此,用人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劳动者,并保留相关证据,告知条款可在入职登记表中或劳动合同中进行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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