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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法院没有下达不予准许通知书,也没有给调查取证,就开庭了,”实属程序违法。 附...
第十七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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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有利于加强物权保护。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农民一经确认,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所有人,有利于依法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其次,有利于加强承包农民的市场主体地位和家庭承包经营的基本地位,为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确认证书后,土地既是资源又是资产,农民等于拥有自己的土地使用权。无论谁想再次移动农村承包土地,他们都必须得到家庭的同意。农民外出工作的,也可以依法转让承包土地,交给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经营,换取实物或租金。这样,农民的财产收入就会增加。第三,农民可以用自己的权证抵押贷款。目前,由于部分农民无法提供担保,没有足够的抵押品,贷款问题更加突出。确认登记认证后,随着相关政策的出台,农民的财产收入将会增加。第三,农民可以使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目前,由于一些农民无法承包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不仅有利,而且难以解决农民无法解决农民的土地经营规模。
登记部门对申请登记的土地需要进行权属调查的,应当按下列规定,提前五日书面通知被调查宗地和相邻宗地的权利人到现场共同指界:(一)单位拥有或使用的土地,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持身份证件出席指界;(二)个人使用的土地,由户主或其代理人持身份证明或户籍证件到现场指界。宗地权属界线经指界认可后,指界人必须在地籍调查表上签字或盖章,由登记部门设立权属界址标志。指界人指界认可,但拒绝在地界调查表上签字或盖章的,视同缺席指界。指界人对土地权属界线有争议的,由登记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按土地权属争议处理。
土地使用证的作用如下: (1)对该地块有绝对使用权,可依法生产建设,体现该地块的实际实现价值; (二、保证该片土地享有国家法律保护,不受违法行为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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