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事业单位一般是由财政支付这笔费用的。 生育保险主要是2部分构成。1是生育津贴,也就是产假工资。2是生育时的医疗费用。 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报销...
我是儋州的,我来告诉你儋州教师有没有生育津贴,单位人事部的告诉我生完后只要材料齐全就可以。但是现在社保有要求,之前要缴费满9个月才可以领生育...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首先,你所问的问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没有详尽的规定,你应当了解你所在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社会保险实施办法等法规,看其中的具体规定。其次,你的几个问题还是可以在上述法律中找到答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职工享受生育假期间,在原单位的福利待遇正常,也就是说工资应当照发。单位的工资和生育津贴不是一个概念,只要你单位为你缴纳了生育保险,你就可以享受生育津贴。产假后继续休假,因为不符合《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是不能享受生育津贴的。最后,关于生育津贴给付的时间,请根据当地有关法规规定办理。
1、缴纳生育保险后,可以按照法律的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适用于教师行业,其中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晚育以及在产假期间办理了独生子女证的,另按所在省或者直辖市,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增加产假,产假期间视作出勤,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女职工产假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教师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62人已浏览
1,121人已浏览
533人已浏览
98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