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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孕妇不是补偿三期工资,而是补偿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不能因女职工在孕期而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的辞退孕期...
国家对孕期女职工的权益保护做出了明确的保护,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做出非法辞退,孕期职工有权申请以下赔偿: 1.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相当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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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能辞退怀孕的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怀孕三期就是:怀孕期、产期、哺乳期。 一般情况下,女性会在怀孕2个月左右的时候,发现自己怀孕的事实,此时距离生产还有8个月左右的时间;生产之后,女职工会有3-4个月不等的产假;生产之后还有12个月的哺乳假,产假是包含在哺乳假之内的。这样前前后后加起来,一旦怀孕,女员工会有20个月左右的时间处于三期的状态。 1、若怀孕女职工存在法定过错,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若怀孕女职工不存在法定过错,则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二倍的经济补偿金。 3、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 4、《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6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如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须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第36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42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2)单位在产假之前辞退怀孕职工,应支付产假工资:产假128天×津贴或工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建议你这样试试看:辞退问题公司不准辞退孕妇员工。劳动仲裁投诉。这样做的好处:劳动合同法注意事项:仲裁时提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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