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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其他公司合并员工有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公司合并后,被合并公司的员工,因薪酬、岗位、福利等因素变化,员工有权自由选择...
公司分立、合并后,劳动合同仍然有效,如果公司与员工之间没有就劳动合同的处理事宜作出过任何的约定,那么劳动合同就应当由分立合并后的公司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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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两家公司合并步骤:合并后存续公司应办理变更登记,解散公司应办理注销登记。 2、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合并依法有两种方式: 1、吸收合并,指合并时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公司并入另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并入的公司解散,法人资格消灭,被并入的公司,法人资格存续,但应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2、新设合并,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成立一个新的公司的法律行为。合并后,原来公司的资格均告消灭,新公司应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本案中的合并应是吸收合并,即贸易公司解散,归并入电子公司,电子公司存续。
不愿意去视为变更合同的内容,双方协商不成可解除,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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