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劳动法有以下两条相关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一条用人...
劳动合同中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每天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若单位与劳动者、工会协商后安排加班的,每天不超过一小时,有特殊情况...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工作时间在《劳动合同法》中没有具体规定,仍沿用《劳动法》及《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规定,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但应当支付加班工资。现在通常理解,标准工时每天上班不超过8小时,以此类推每周不超过40小时,每月同样类推。但每月不见得有4个整周,所以以周为标准。
劳动合同规定的工作时间是一天八个小时,用人单位不得无故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周工作40小时这一标准工时制度。 有条件的企业应实行标准工时制度。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且符合条件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综合工时制度。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3人已浏览
1,406人已浏览
323人已浏览
20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