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试用期是一般是用人单位和职工首次建立劳动关系后,为增加相互了解,为决定是否最终选择对方而设定的一定期限的考察期。因此如果不能胜任工作,公...
劳动者付出劳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即工资。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劳动者试用期不合格的可以解除合同。试用期是工人考察用人单位是否适合自己...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试用期一般是用人单位与员工第一次建立劳动关系后设定的一定期限,以增加相互了解,决定是否最终选择对方。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限的组成部分,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的长度取决于合同期的长度。《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1、试用期不符合就业条件;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3、严重失职、私人欺诈,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4、劳动者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单位工作任务的完成,或者用人单位拒绝改正;5、因欺诈、胁迫或者利用危险,使对方违反劳动合同的真实意图;6、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资是劳动报酬,只有付出了劳动,就有享受劳动报酬的权利,试用期被辞退,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支付工资报酬,应当从用人单位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计发至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依法解除或者终止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工资,可以在约定的支付日期支付。第十四条员工工资应当从用人单位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计发至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员工月度奖、季度奖、年终奖等支付周期未满的工资,按照员工实际工作时间折算计发。
试用期辞退员工是否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不因“试用期”有别于正常的履行劳动合同的期限而不同,可以说,从试用期到整个劳动合同终结,经济补偿金的适用是一致的即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就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不因其处于试用期而免除经济补偿金的义务。 如果试用期内的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不得在试用期内辞退员工,否则须付赔偿金。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要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必须是劳动者存在法定的劳动合同解除情形,比如: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等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98人已浏览
372人已浏览
260人已浏览
47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