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综合商场缴纳房产税的方式是:由产权所有人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缴纳,产权未确定或房屋使用者非产权人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
综合商场缴纳房产税的方式是:由产权所有人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缴纳,产权未确定或房屋使用者非产权人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从价计征,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年税率1.2%×(1-扣除比例)。2、从租计征,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3、计税依据,按照房产余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第三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第四条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第七条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企业房产税是以企业房屋和收入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的企业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当年10月1日开始实施。2010年7月22日,在财政部举行的研讨地方税改革会上,相关人士表示,企业房产税试点将于2012年开始推行。但鉴于全国推行难度较大,试点将从个别城市开始。2011年1月,重庆首笔个人住房企业房产税在当地申报入库,其税款为6154.83元。2012年8月12日,30余省市地税部门为开征存量房企业房产税做准备。
鉴于纳税人以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商品房时,房地产开发公司和购买方均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的规定,应由购买方缴纳房产税。 根据[1987]市税三字第124号文件“根据本市房产税施行《细则》第四条规定,企、事业单位应税房产,不分新旧程度,不论自用还是出租,均按账面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房产税”、[1987]市税三字第834号文件“企业购入的房产,应按账面价(购入价),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征收房产税”和[1987]市税三字第334号文件“根据总局[1986]财税地字第008号文件规定,‘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因此,凡按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的,即应以房屋原价按规定减除一定比例后作为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的规定精神,对于分期付款购房,应以房屋实际应付价款总额扣除30%后的余值作为征收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对于纳税人购入的房屋和土地,应自购入的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3人已浏览
309人已浏览
247人已浏览
1,68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