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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1、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并附异议人的身份证明(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 2、准备异议书件:包括填写异议申请书、拟写异...
欧盟商标的基本注册程序如下所述: 1、申请人向欧盟商标局或欧盟成员国商标局提出申请; 2、欧盟商标局将申请内容通知各成员国的商标主管机关,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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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1)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并附异议人的身份证明(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 (2)准备异议书件:包括填写异议申请书、拟写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3)由商标代理机构代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书件。 2、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1)准备异议申请书件:包括异议申请书、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2)在商标注册大厅提交申请书件; (3)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 (4)在交费窗口缴纳异议规费。 3、通过邮寄书件办理 (1)准备异议申请书件:包括异议申请书(可从网上下载)、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2)通过邮局以挂号或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到商标局。
商标注册的基本程序是: 1.注册准备,选择注册方式,自己申请或是委托机构。 2.准备资料。 3.开始申请。 4.按商品与服务分类提出申请。 5.商标局收到申请书的日期为准,接下来就是商标审查、初审公告、注册公告三个程序。 6、领取商标注册证。
1、提出异议:填写《商标异议书》,写明被异议商标的名称、商品类别、初步审定号、初步审定公告期号、提出异议的理由。如认为被异议的商标与本异议人已注册的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还应填写异议人注册商标的商品类别、商标名称、注册号等。 2、通知答辩:商标局收到异议书及有关证据后,将异议书副本寄达被异议人,被异议人应在收到异议书之日起三十天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异议人在限期内未作出答辩的视为弃权,不影响异议程序进行。 3、补正(非必经流程):商标局在收到异议申请后,如果发现异议申请书件中存在问题需要补正的,将向异议人或商标代理机构寄发补正通知,限期补正。 4、做出裁定: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做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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