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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试用期的女职工怀孕,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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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孕期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属无效行为,无效法律行为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女职工的行为符合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依法解除与女职工的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试用期,怀孕女工的权益当然受法律保护。在通常情况下,单位是不得解除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工的,而且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还享有相关孕期待遇,如产假。但是在试用期,如果有证据证明员工是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话,用人单位是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在15天内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转移手续。对于不出具解除合同证明的,你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反映。 3、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金。
在劳动关系里,无论是在试用期内,还是在正常的劳动合同期限内,企业都是不允许以员工怀孕为由进行单方辞退的。用人单位若仅以员工怀孕为由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认为因其怀孕而不符合录用条件,又没有相关证据支撑,那就极有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一旦员工提起劳动仲裁,将面临按照法律规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按经济补偿金的双倍支付赔偿金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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