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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应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维权?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如何计算?

2024-11-19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维权途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从第二个月起就需要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两倍。这是劳动合同法对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的约束,然而很多劳动者忽视了这一规定。当劳动者想要维权时,如果没有劳动合同作为证据,就无法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以下证据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1. 工资转账记录和公司盖章的工资单; 2. 上下班考勤记录; 3. 社会保险缴纳记录; 4. 签署合同或文件的工作记录; 5. 与同事在工作上的聊天记录或证人证言。 只要通过以上证据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就可以到劳动部门或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工作年限的计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工作年限从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计算。不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工作年限都受到同等的保护。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那么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工作年限也是从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计算。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12个月内未签订劳动合同,则第13个月视为按前12个月的约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两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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