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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确约定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2、明确约定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3、明确约定公摊建筑面积; 4、明确约定房产证的办理期限; 5、明确约定...
签订购房合同时,首先需要买卖双方互相核对身份证明。如果是个人,核对身份证;如果是单位,需要核对营业执照复印件;特殊身份,如军人需要核对士兵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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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一手房买卖合同还是二手房买卖合同,买卖合同的支付方式主要有三种:1。一次性支付,适合经济能力较好的买家。这种支付方式是卖家最喜欢的,收款快,没有隐患。二、分期付款,这种付款方式约定购房人与卖方协商,将购房款分几次付清。举例来说,100万的房款,约定从签订合同之日起支付一半,另一半在五年内每年至少支付10万,5年内支付。3、抵押贷款主要包括银行抵押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也是目前购房最常用的支付方式。银行抵押贷款又称购房抵押贷款,是指买受人以所购房屋的产权为抵押,由银行先向卖受人支付房款,然后买受人按月向银行分期支付本金,银行抵押贷款的数量一般从50%到80%不等,期限从1年到30年不等。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利用职工所在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纳住房公积金的退休职工发放的住房抵押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低于银行抵押贷款,现在允许银行抵押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
1、要看开发商是否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商品房可以预售的唯一合法性文件,其主要内容有:预售许可证号、售房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预售总建筑面积、房屋坐落、房屋用途、发证机关及发证日期等。 2、最好请专业律师一同前往审核合同条款后,再签订买卖合同,因为很多合同条款买方是不熟悉也很陌生的,也可能会存在一些对买房者不公平的条款,所以谨慎对待为宜。
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 1、看是否有预售许可证 很多地方都说看五证,实际没必要,办理预售许可证必须提交其他四个证,让房地产管理部门替咱们把关更稳妥。 只需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预售许可证真假即可,无预售许可证对外销售的,购买时都有隐患,存有不安全因素。 2、看合同中的土地性质 现在很多开发项目的用地虽然是出让用地,但由于是综合或者商住,导致土地使用年限不是70年,甚至有些只是40年。 在购买时一定要看清土地性质是否是出让和使用年限是否是70年,因为目前法律只是规定了住宅到期自动续期,其他非住宅业界一般认为会缴费续期。 3、看清楚房屋用途 现在有些对外销售的房屋虽然和住宅一样,但用途为公寓。 关于公寓的界定,目前不是很明确,明确的就是公寓光照时间不需要满足两小时,另外公寓能否作为学区房,目前教育部门也没有明确的答复,一般来说,如果住宅入学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估计公寓将不能作为学区房,因此为了孩子入学购房的这点要特别慎重。 4、物业也不能忽视 在签订商品房合同时会与前期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由于开发商与前期物业公司关系一般比较紧密,物业公司的声誉,以及物业合同中的很多约定,也要仔细阅读。 虽然成立业委会后可以解聘物业公司,但目前的现实是很多小区因为居住率不足或者业主不愿多操心,业委会的成立遥遥无期,导致业主和物业之间产生很多纠纷,作为业主单兵作战,难度可想而知。 5、车库和地下室或者阁楼的约定 在合同签订时候,有时候开发商会答应给业主赠送车库或者储藏室、阁楼,这些约定一定要写入合同,口头承诺的东西往往因为缺乏证据最后不了了之。 另外就是是否是车库,一定要看规划,而不是听开发商口头承诺,不一定能停进去车的就是车库,很多层比较高的贮藏室也可停车的,开发商一般都说是车库,此时要看规划是否是车库,另外就是人防的车位,不能办证,也需要特别注意。 6、面积的约定 这是目前纠纷最多的情况,主要是大家都认为签订合同后,面积差距超过3%的,可以不用付费,实际这是错误的。 在这里如果和开发商有约定,先遵照约定,无约定再按照规定执行。开发商往往在签订合同时和购房人进行约定,约定以有资质的测绘部门出具的面积为主。 这样的话,就直接采用测绘面积了,有效规避了那个3%的法定条件。大家一定要看清楚这点,可以在合同签订时直接约定面积,明确约定超过多少不再付费。 7、贷款问题的约定 开发商往往答应帮你贷款,但合同中开发商又不写清楚无法贷款可以退房,而是约定因为购房人信誉等问题导致不能贷款,让购房人一次性付清房款。 这点也要慎重,可以自己先行查询个人信用或者合同约定清楚,因无法贷款可以解除合同。 8、逾期或者赔偿的问题 开发商和购房人会在合同中,对双方办证或者缴纳购房款等问题的期限进行约定,但如果你细心就会发现,双方违约后,赔偿的金额是不对等的,合同签订时一定要求对等待遇。 9、交房的问题 合同约定交房的条件,一定要明确,是经过哪个验收之后,有单体验收、综合验收还是竣工验收备案,还有消防验收等等。 必须明确:因为单体验收后,有可能小区还处于建设状态,小区内的道路、绿化都有可能未完成,居住不一定方便,因此也要约定清楚。 10、小区公共区域和公共部位的约定 小区内的会所或者公共场所,现在产生的纠纷也越来越多,开发商往往只是告诉你说,小区内的会所、健身场所等等多么规范,多么先进,绕开产权问题。 如果你不约定这些场所的产权,有可能最终让开发商卖掉,买主不一定能让你免费或者优惠使用,如果合同约定这些场所的所有权归业主,则开发商不能出售这些场所。 11、对各类设施的约定 燃气、宽带等,往往开发商都只选择一家,导致用户无法选择,如果在合同中约定,要求开发商让几家经营商进入小区,譬如宽带,不能只让我们被动的选一家啊,都进来那我们可以选择的范围就大多了,就有主动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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