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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一点:土地得是出让的。 第一,先得找到银行同意给你土地抵押贷款;第二,得到土地评估单位做抵押土地评估,一般土地局都能有或挂靠一个;第三,拿着评估报告去土地科做抵押登记,合格后,给你出具“土地他项权利证”;第四,拿着这个“他项权利证”到银行办理贷款事宜,得有抵押合同和最高限额贷款合同。都签字盖章后,就等款了。 至于办什么时用到什么资料,到时候就会告诉你。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征地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征地程序合法,没有改变土地使用性质,那么是合法的。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1、是违规的。房子已经全部卖出去了,就该对土地大证(开发商手里的,也就是开发商最初取得土地的土地产权证)进行分户。登记的程序是,先将所卖出去的房产大证进行分户,(在当地房管处办理,分户时需要土地大证)分下来之后在根据分户下的房产证和土地大证在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证分户。 2、土地抵押登记法上明确规定土地是不能进行重复抵押的(我不知道你说的二次抵押是否指的就是这个)重复抵押是指:在宗地面积已经全部设定抵押,并抵押给某个银行的提前下,再次抵押给其它银行。这样是不允许的。即一宗地不能重复抵押。 3、土地抵押登记的审批和办理机构是当地国土部门,不是银行,不存在中国银行审批的说法,中行最多是对贷款方(当地贷款银行)进行资质的审核,找有金融许可证的银行借款最保险。 4、开发商办理房产证必须有土地证作为申请材料之一(其他准备材料办理部门有清单) 抵押的问题猫腻多,建议业主在购买商品房时候一定要让开发商出具土地证原件(大证)眼见为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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