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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二手房交易所交税费的最新标准。具体如下:营业税:购买房屋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按其售房收入全额5%征收营业税,超过5年(含5年)免征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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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销售住宅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的规定:三、为了鼓励个人购买住宅,销售自己的住宅,在现在的住宅销售后1年内以市场价格购买住宅的纳税人,销售现在的住宅应该支付的个人所得税,可以根据其购买住宅的价值全部或部分免税。具体方法是(一)个人出售现在住宅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在办理所有权户口手续之前,应以纳税保证金的形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税务机关在领取纳税保证金时,应向纳税人正式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纳税保证金发票》,并纳入专业存储。(2)个人出售现有住房后一年内重新购房的,按购房金额大小相应退还纳税保证金。购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销售额(原住房为已购公有住房的,原住房销售额应扣除已按规定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下同)的,全部退还纳税保证金;购房金额小于原住房销售额的,按照购房金额占原住房销售额的比例退还纳税保证金,余额作为个人所得税缴入国库。 (三)个人出售现住房后1年内未重新购房的,所缴纳的纳税保证金全部作为个人所得税缴入国库。 (四)个人在申请退还纳税保证金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售房,购房合同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方可办理纳税保证金退还手续。 (五)跨行政区域售,购住房又符合退还纳税保证金条件的个人,应向纳税保证金缴纳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纳税保证金。
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特别扣除,具体规定《个人所得税特别扣除暂行办法》第二章儿童教育特别扣除第五条儿童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相关支出,按每个儿童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前款所称学前教育包括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教育。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和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第六条 受教育子女的父母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经父母约定,也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第三章继续教育特别扣除第七条纳税人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教育期间按每年4800元(每月400元)定额扣除。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年度,按每年3600元定额扣除。第八条个人接受同一学历教育事项,符合本方法规定扣除条件的,该教育支出可由其父母按子女教育支出扣除,也可由本人按继续教育支出扣除,但不得同时扣除。第四章大病医疗特别扣除第九条一个纳税年度以内,在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中记录的(包括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的自费部分和医疗保险目录范围以外的自费部分)个人负担150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支出部分,为大病医疗支出,每年60000元的标准限额可以实际扣除。大病医疗特别追加扣除由纳税人结算时扣除。第十条纳税人发生的大病医疗开支由纳税人本人扣除。第十一条纳税人应保留医疗服务费用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第五章住房贷款利息特别扣除第十二条,纳税人本人或配偶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配偶购房,发生的第一笔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偿还贷款期间,每年可按12000元(每月1000元)标准扣除。非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纳税人不得扣除。纳税人只能享受第一套住房贷款利率扣除。第十三条经夫妻双方约定,可选择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不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变更。第十四条纳税人应保留住房贷款合同、贷款偿还支出证明。第六章住房租金特别扣除第十五条纳税人本人和配偶在纳税人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但在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发生的租金支出可以按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租赁住房位于直辖市、省会城市、单列市和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14400元(每月1200元)(二)租赁住房位于其他城市,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人,扣除标准为每年12000元(每月100元)。(三)租赁住宅位于其他城市,市辖区户籍人口在100万人以下的,扣除标准为每年9600元(每月800元)。第十六条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在就业的城市,没有就业的地方,为了经常住在城市里。城市范围包括直辖市、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联盟)所有行政区域范围。如果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只有一方扣除房屋租金支出。如果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一样,而且各自在其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可以分别扣除住房租金支出。第十七条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第十八条纳税人及其配偶不得同时享受住房贷款利息特别扣除和住房租金特别扣除。第十九条纳税人应保留住房租赁合同。第七章赡养老人特别扣除第二十条纳税人赡养60岁(包括)以上父母和其他法定赡养人的赡养费,按以下标准定额扣除(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与兄弟姐妹分配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分配方式包括平均分配采用指定分配或约定分配方式的,每纳税人分配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签订书面分配协议。指定分配与约定分配不一致的,以指定分配为基准。纳税人赡养两个以上老人的,不按老人数加倍扣除。第21条其他法定赡养人是指祖父母、祖父母的孩子去世,实际上是对祖父母、祖父母承担赡养义务的孙子、孙子。
如下;(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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