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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债权人代位权的特点1、代位权是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债务人的债人主张权利,体现了债的对外效力。2、代位权是一种法定债权的权能。无论第三人是否...
1、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2)债务人怠慢行使过期债权,损害债权人 (三)债务人债权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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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权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代位权。债权人是行使代位权的主体,债权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代位权。也就是说,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不是帮助债务人向次债务人讨债,而是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代位权。二、代位权应当以诉讼形式行使。当然,债权人以非诉讼的形式直接向次债务人行使代位权,次债务人同意直接向债权人清偿,结束与债务人的债务关系的,也应当允许;但次债务人不同意直接清偿的,发生纠纷的,必须通过诉讼解决。3、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仅限于债权人的债权。4、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权可以向债权人主张。【相关延伸】问:代位权的行使有时间限制吗?答: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理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经审查,人民法院认为代位权成立的,债务人的相对人应当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相对人之间相应的权利义务终止。 债权人可以直接从行使代位权的利益中受偿。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预付的诉讼费用由次债务人直接承担。债权人因行使代位权而支付的其他费用,如差旅费,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代位权的行使以满足债权人本人的债权为限。第三人对债务人的债务超过债权人的债权的,超出部分的,债权人无权代表债务人行使;第三人对债务人的债务金额不足以偿还债权人的债权金额的,债权人无权要求不足部分 要求第三人清偿,只能另行起诉债务人。
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主体是债权人,债务人的所有债权人都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行使代位权。这些债权人作为共同原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以同一债务人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债权人以次级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增加债务人为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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