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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未休完提前上班不仅应该拿到社保机构发放的生育津贴,还应该拿到一份企业发放的正常工资。 因为生育津贴是基于员工缴纳了生育保险费和员工合法生...
关于婚假的具体执行程序,在法律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各单位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根据自身的情况自行制定,但是不能任意剥夺员工的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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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当年度年休假,用人单位安排了职工没有休的,只是支付正常上班的工资(不另行支付工资报酬)。用人单位当年没有安排的,经职工同意可以延续到下年度安排休假;未经职工同意的,应按工资的300%(包含正常上班期间的工资在内,实际上另行支付的是200%工资)支付工资报酬报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产假休完了,再休息后期请假就没有工资了。有生育保险的按照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没有生育保险的按照单位产假亲工资标准支付。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
劳动保障部《〈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分为产前假、产后假两部分。即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产前假一般不得放到产后使用。若孕妇提前生产,可将不足的天数和产后假合并使用;若孕妇推迟生产,可将超出的天数按病假处理。” 女职工产假未休完,用人单位要求上班的,应当征得女职工同意。女职工除享受产假生育津贴之外,用人单位应当另行支付工资报酬。若未征得女职工同意,女职工可以同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劳动仲裁,最后途径是法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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