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因为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以裁员,但公司需要拿出证据证明才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
不行。《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感染预防管理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在隔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疫情期间非法辞退员工需要双倍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三十六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薪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除上述情况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应付职工薪酬是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按照"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非货币性福利"、"其它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将应确认的职工薪酬(包括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性福利)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
疫情期间,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辞退员工,否则将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责任。在当前情况下,即使因疫情原因导致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需要裁员,仍然不建议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法律法规等依据:根据2020年1月2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 第二条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 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2人已浏览
96人已浏览
234人已浏览
37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